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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_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英语

tamoadmin 2024-08-09 人已围观

简介1.举办民间赛事对于体育事业发展有何积极意义?2.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全文 近年来,城固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1.举办民间赛事对于体育事业发展有何积极意义?

2.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全文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_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英语

近年来,城固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成果丰硕。一是建立并公布部门和镇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职权法定”原则,通过“初审、联审、终审”三个环节,编制了县级部门和镇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责清单涉及26个部门(单位)行政职权10类,共2644项。其中:行政许可163项、行政处罚1910项、行政强制126项、行政征收19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130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奖励46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类188项。镇办权责清单10类60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类35项。二是完成了《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逐一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事项进行清理,形成我县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共计5个部门7项中介服务,去年以县办公室名义印发并公布。三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形成《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016版)》。经过连续两年大幅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177项,减少442项,精简率达71%。四是编制了部门和镇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梳理编制了14个部门83项公共服务事项、镇办16项公共服务事项。以上清单按省市时限要求均在县网站、省统一平台进行了公示。

(二)投资审批改革不断深化。对投资审批实行了“三简化四公开”机制,进一步缩小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切实加快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三简化”即:放开企业投资自主权内审批内容,简化了核准的审查内容,不再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进行审查;简化了核准备案的审查要求,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项目,均予以及时备案;简化了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四公开”即:加大了项目的申报受理情况、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审批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强化监督问责,不断破解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难题,确保投资项目审批实现便捷、高效、透明。全县涉及在线审批平台单位13个,在线审批事项84项。2016年在投资审批项目线上审批办结78个,今年12月底可实现所有投资项目进行线上受理和办结。

(三)职业资格改革力度加大。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取消由省级以上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管。因此,我县一方面通过接待咨询、网站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统一职业资格目录,落实了省市取消的项目,对省上取消的药学中初级、卫生高级、医古文、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7个行业的资格考试和市上取消的农业初级、档案中初级、图书资料中初级3个系列的职称资格考试,转为日常评审。加大了对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虚宣传、非法培训、违规收费等行为,确保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继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将之前政策规定的“评聘结合”调整为“评聘分离”,在卫生行业增设基层卫生高级序列,我县卫生系统22人通过评审取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体现了职称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导向作用。

(四)收费清理改革及时到位。严格按照中省收费目录和相关要求,通过每年定期开展清理等措施,全面规范完善我县收费项目的管理。2016年先后印发了《城固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城固县财政局城固县物价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并于2016年9月30日在城固县人民网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公布。2017年根据中省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有关通知精神,组织进行了行政事业性收入收支调查,并进行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问卷调查。全县共取消、停征及免征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企业年检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

(五)商事制度改革广受好评。今年以来,我县在商事领域开展了六个方面改革。一是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在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的基础上,我县于2016年9月1日开始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办理“五证合一、一照”营业执照635户,其中新设立312户、变更323户。二是加快推进了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正式开通了企业网上登记注册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服务,开展了网上登记注册工作,设立外网专办窗口,按照“外网提交申请—外网受理预审—窗验材料—内网审批发照”的流程,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全透明”的登记注册服务,使申请人可以足不出户,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申请办理公司工商登记的相关业务,实现了网上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大幅提高了企业注册登记效率。截至今年6月底,网上登记办理 680户,其中:设立280户,变更400户。截至6月底,全县新增市场主体 1572户,市场主体年新发展量首次突破3000户达到3142户,累计市场主体 18024户(其中个体15336户,企业 2688户)。三是创新开展食品经营“一证许可”。打通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分段许可壁垒,在全市创新开展食品经营“一证许可”,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群众负担。目前,累计完成网上审批食品经营许可证246户,推动423户食品“三小”企业达标升级改造,办理小作坊经营许可证445份。四是做好了企业简易程序登记。我县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以破解市场主体“进易出难”,打通退出通道。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同时明确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不得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五是创新推行县内个体工商户就近登记、同城通办制度。今年在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的基础上,我县创新推行县内个体工商户就近登记、同城通办、“证照联办”和“最多跑一次”“全程便利化”等服务改革新举措,力求便民服务措施让办事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促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六是提早做好了“多证合一”改革准备工作。5月26日全国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部署,提前科学谋划,加强衔接配合,并拟选派业务人员赴相关市县学习经验,确保10月1日前“多证合一”改革在我县全面推开、落地见效。

工作上,我们取过硬措施推进落实。一是在制定出台《城固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基础上,成立城固县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协调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破解问题、督促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商事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二是及时对原工商、食药、质监三部门服务窗口职能进行整合规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印制发放“五证合一”登记文书、申请表格和办理流程,为企业登记全程提供“咨询—受理—发照”服务。三是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与国税、地税、公安、政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运机制,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变为32项后置审批事项,修订完善了注册登记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取消了各种规费收费,实现了零收费服务,为市场主体准入和登记营造了宽松环境。四是推行委托帮办、限时办结、送照上门、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注册申请及时受理,及时审核,现场发照;对偏远山区、不方便领照的企业推行“送照上门”服务。

(六)科教文卫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创新方式,推进购买公共服务。根据省市精神,我县创新工作方式,在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在组织体育活动上,用补助等形式,吸引和鼓励激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组织和承办体育赛事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县各体育单项协会协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基本都寻求了社会力量资助。如,引进汉中深呼吸体育运动有限公司参与举办或协办一些群众体育活动,有效拓宽了全民健身活动路子,也促使汉中深呼吸体育运动有限公司成为我县群体活动一个新品牌。在卫计领域,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生活困难的152位60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提供一对一的帮扶和生活照料。在文化领域,加快了公共文化演出服务改革,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演出服务队伍和购买文化演出服务机制,努力提升演出质量,全年开展文化演出180余场。二是立足惠民,推进便民惠民服务。持续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创建县级重点示范村8个、镇级示范村37个,成功举办全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陕南片区推进会,获得了省委宣传部的高度评价;积极实施“文化+”行动,制定出台《城固县文化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和《加快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以“挖掘弘扬本土文化、有序推进文化产业深度融合”为出发点,确定了张骞文化园、县城老城改造、上元观及原公古镇、县歌舞剧院和文化中心等10个中短期文化产业发展项目。优化计生服务,全面推行生育登记网上,一站式服务,拓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在7个社区实行了网格化管理,规范了孕前孕期保健、母亲健康检查、幸福家庭创建服务,对计生特困家庭实行了“四免三优先”,增强人文关怀;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了《城固县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将公共卫生服务延伸细化到村,全面推行了村医明白卡制度,发挥好村卫生室“网底”功能。三是全面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严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处罚权。开展全县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及卫生执法案卷评析活动,对优秀案卷进行展览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针对问题进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水平,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不良行为。完善建立卫生监督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明确各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持证率、亮证率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信息网上公布率均达到了100%。

(七)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持续深入。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按照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以实施“双随机”为入口,制定了《城固县推广随机抽查事项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梳理了全县各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落实了推进双随机工作任务。“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涉及12个部门48项。各部门积极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衔接“双随机”抽查事宜,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制定《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并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加强了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规违法名录,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真正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如,我县市场监管局在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基础上,落实“两提示、两抄告、两责改”后续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度工作,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抽查。已圆满完成2016年度16688户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任务,综合年报率100%,居全市第一。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变坐等上门、以批代管的事前监管为市场巡查、信用监管相结合的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推行了信用分级管理,落实“黑名单”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跟踪制度,明确7类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有机融合执法优势,狠抓重点市场和无照经营,强化了市场监管执法,尽力杜绝“监管真空”。有3户企业、68户个体工商户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红盾亮剑”“质监利剑”“三小综合”“打传百日行动”等市场检查,加强对供水、供气、通信等重点行业以及虚宣传、坑农害农、非法集资、传销等重点行为监管,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八)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平台,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质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加强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审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统一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并联式”审批,让行政服务大厅充分发挥集聚优势,简化办理环节,方便服务对象,保证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县17个镇(办)便民服务大厅和27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县、镇、村联网联审、分级管理、分层运行。二是实行了并联一站式审批和便民服务。制定了《城固县投资项目领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并联核准制度,从7月份开始在行政服务窗口试行“投资项目领办代办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取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并联审批等方式,通过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分送窗口、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跟踪督办、一窗发证,将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登记等审批过程中法定时限需要5个工作日的减缩成2个工作日办结,破解投资项目审批中经常出现的办事程序不清、手续不明、耗时过长等问题,确保投资项目审批“零超时”、便捷高效。同时还整理了“群众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更加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加强了政务公开力度。按照中省市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出台《城固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对公开范围、事项等逐一进行说明,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基础,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平台为支撑,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信息简报、电视广播、政务公开栏、便民公告栏、公共场所电子屏等,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加大文件、财政预决算、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住房保障、购、工程招投标、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和环评项目公告等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对工作的知情权和依法履职的监督权。

(九)大众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我县将推进“双创”作为放管服工作的落脚点,取“就业创业+”的方式,推动“双创”蓬勃发展。一是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灵活开展就业援助月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免费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岗位工种、维权服务,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就业。依托县就业培训中心、技工学校和民办学校,将在校教育转变成就业创业培训“进乡镇、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以及大学生“意识教育+能力培训+模拟实训”三段式创业培训。2016年,完成技能培训787人,创业培训25期618人。为适应“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形势,2017年针对大学生就业的实际,举办电商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100人。二是就业创业+论坛。积极开展以“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为主题的“城固县首届创业创新大赛暨创业创新论坛”,为创业群体搭建了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平台,优选了12个创业创新先进典型,传播创业创新文化,分享创业创新经验,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凝聚创业创新力量,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就业创业+金融帮扶。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扶持政策,优先帮助贴息创业,并推行创业跟踪回访制,全程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寒暑机关见习,见习期限1个月,每人生活补贴1000元。2016年解决了150名左右未就业大学生见习就业,组织30名在校大学生开展了见习活动,大学生创业担保23人214万。四是就业创业+园区。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镇、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在全县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加大了“一地两园”(城固县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步伐,努力打造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平台,仅在城固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就有16个自主创业品牌在运营。全县创建市级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示范镇(办)4个,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示范基地12个。对创建的示范镇给予3万元奖励,示范基地所开展的企业岗前培训给予100%职业培训补贴。2016年,全县新增创业5628人,其中返乡农民创业1209人、大学生创业136人,涵盖工业、农业、物流、电商等诸多领域,就近吸纳就业15000余人,全民创新创业呈现星火燎原之势。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通过不断地探索实践,“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和新形势下的新目标、新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区”,监管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监管难度加大。县级监管执法部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较少,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专业性强,监管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性工作经验,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需加强。

(二)数据共享方面。信息分布多头化,缺乏全省或全市统一规划、统一的技术指导和标准约束,信息共享机制还需完善,信息互联互通、共享需进一步上下协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方面还需省市县共同规划、建设。

(三)监管执法难度加大。因部分企业认为商改后可任性经营,申报注册、经营信息弄虚作,退出市场不主动注销,造成抽查审核任务加压、真实性难以保障。信用监管仅依靠信用约束实现严管,缺乏有力的惩戒措施,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任重道远。另外省市业务对口部门安排的抽查项目多,而基层欠缺专业人员,委托第三方涉及费用过大,“双抽查”时无法覆盖到无照经营户,“双告知、一承诺”时与后置审批部门的网络未“互联”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审批部门对注册登记信息的共享、实时传递监管衔接不及时,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有机贯通等问题也对改革造成一定影响。

(四)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目前虽然完成了县级工商、食药、质监、盐务部门的 “四合一”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局,使监管体系趋于完善、力量整合强化,但在下合上不合、分级多头管理的体制下,县级市场监管局需面对省市多个对口业务部门领导,工作头绪多,不同的监管任务、要求需要使用多个市级局不同的行政执法业务,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同时上级局各项监管职责任务层层分解下达,造成“放下来、难以协同接”和“事多人少”等问题,加之工作流程、行政执法难以有效统一,商改后市场主体大幅增长,致使有限监管力量与无限监管任务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建议

一是目前县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只是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落实到县编办承担,县编办人员少,无专门力量承担,在放管服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的情况下,建议加强县级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建设,以增强牵头协调力度,以确保各级改革任务的推进。二是放管服中许多改革事项是由省市县业务对口部门推进的,单一强调县级职转办的协调推进难以有效实施,建议强化“放管服”各级业务部门系统上下的推进力度,保证简政放权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目前各业务监管服务平台都是由中省业务部门建立的,相互的数据共享还需从上至下融合,建议全省范围内由各级共同规划和建设。四是建议省市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形成省市县政务中心数据互联互通,并明确政务中心的进驻部门,统一事项标准,使政务服务能充分发挥更大作用。五是建议全省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内容名称,以避免出现各县权责内容名称不一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检查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激发社会活力,努力为城固“追赶超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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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民间赛事对于体育事业发展有何积极意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推动本市体育赛事有序开展,加快建设国际体育赛事之都,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全面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面向社会的各类体育赛事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对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赛事举办)

本市鼓励各类组织、个人依法举办体育赛事,鼓励各类组织、个人以投资、捐赠等方式支持举办体育赛事。第四条 (职责)

市、区人民应当为体育赛事举办创造条件,支持引进重大体育赛事,加强对重大体育赛事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促进体育赛事发展。第五条 (部门职责)

市、区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赛事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公共交通保障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体育赛事的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第六条 (管理原则)

本市对体育赛事的管理遵循促进发展、规范有序、服务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第七条 (体育社会团体责任)

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体育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惩戒规范,对举办体育赛事的组织、个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为体育赛事举办提供指导和服务。第二章 促进发展第八条 (规划布局)

市体育部门应当按照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体育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统筹规划本市各类体育赛事,引进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推动群众性赛事,满足社会公众的多样化需求。第九条 (国际性、全国性赛事)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引导举办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提升体育赛事品质。第十条 (自主品牌赛事)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和发展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市场活跃度高、溢出效应显著的自主品牌赛事,培育体育赛事品牌,弘扬城市文化。第十一条 (群众性赛事)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支持举办各类群众基础好、社会参与度高的群众性体育赛事。第十二条 (产业融合发展)

市、区体育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体育赛事对本市文化、旅游、商贸、会展等行业的拉动作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第十三条 (平台服务)

市体育部门应当通过本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各类体育赛事的举办条件、规范要求和赛事基本信息,为举办体育赛事的组织或者个人办赛提供信息服务和申请补助项目等便利,为参赛者、观赛者等提供信息服务。

市体育部门应当依托本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有关部门共享赛事基本信息,加强业务协同,优化政务服务。第十四条 (赛事评估)

本市建立体育赛事评估制度。

市体育部门应当创建和完善体育赛事品质指标体系,对体育赛事的关注度、专业度、贡献度等开展评估,定期发布体育赛事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是确定和调整本市体育赛事规划布局的重要依据。

市体育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前款规定的评估工作。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

本市对体育赛事相关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体育赛事的名称、徽记、旗帜、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保护。

本市鼓励举办体育赛事的组织或者个人主动办理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及有关手续。第十六条 (参赛者权利保护)

参赛者在符合体育赛事规定的条件下参加比赛,享有公平竞赛、获得赛事信息和比赛成绩、对比赛成绩申诉等权利。第十七条 (扶持)

各级人民以及体育部门可以取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和提供公共等方式,鼓励、支持举办各类体育赛事。

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全文

民间赛事的出现不仅是一种方式,更是一种体育进步的关键因素。作为一种基层的体育事业,民间赛事对于国家体育发展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因为民间赛事是广泛开展的,更具有普及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下面将从促进社会体育文化的传播、提高民众体育意识、激发青年体育热情、培养运动员等几个方面阐述民间赛事对于体育事业的发展。

首先,民间赛事能够促进社会体育文化的传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融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健康和体育。民间赛事的举办能够吸引大量的观众,提高人们对于体育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激发人们对于体育的兴趣和热情。同时,民间赛事的宣传和报道也能够将体育文化传递给更广大的人群。

其次,民间赛事可以提高民众的体育意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身的健康问题,尤其是年轻人。通过参与和观看民间赛事,人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健康问题和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同时,宣传健康理念和体育文化也是民间赛事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民间赛事能够激发青年体育热情。青少年是国家体育发展的未来和希望,而民间赛事的举办可以激发青年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热情,增强其体育素养和技能,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此外,在民间赛事中,青年运动员也能够结交志同道合的同伴,培养自身的团队精神和竞技意识。

最后,民间赛事对于运动员的培养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民间赛事中,运动员可以通过比赛和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素质,同时也能够接触到更高水平的运动员,学习其优秀的竞技经验和精神。此外,民间赛事也为运动员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和实力的平台,有利于其成长和发展。

总之,民间赛事的举办对于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促进社会体育文化的传播、提高民众体育意识、激发青年体育热情、培养运动员等方面,民间赛事可以为国家体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同时也能够提高人们对于体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参与民间赛事的举办,为国家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人民群众得到明显实惠,也为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实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 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坚定不移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相关领域改革。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措并举发展健康服务业。  健康服务业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转变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引入社会资本,着力扩大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消费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健康服务配置,促进均衡发展。  坚持引导、市场驱动。强化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强化科技支撑,拓展服务范围,鼓励发展新型业态,提升健康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符合国情、可持续发展的健康服务业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并形成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康复、护理等服务业快速增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中医医疗保健、健康养老以及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得到较展。  ——健康保险服务进一步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加丰富,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大幅提高,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保险机制。  ——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规模显著扩大。药品、医疗器械、康复器具、保健用品、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有较大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相关流通行业有序发展。  ——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健康服务业政策和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标准更加科学完善,行业管理和监督更加有效,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高,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医疗服务。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切实落实办医责任,合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同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各地要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对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公经济主体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优先按相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鼓励地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社会办医方面先行先试,国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项目作为推进社会办医联系点。  优化医疗服务配置。公立医院丰富的城市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国家确定部分地区进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各级要继续取完善体制机制、购买社会服务、加强设施建设、强化人才和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促进优质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各地要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推进临床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更好地体现服务成本和护理人员技术劳动价值。强化临床护理岗位责任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培训考核,提高护理质量,建立稳定护理人员队伍的长效机制。科学开展护理职称评定,评价标准侧重临床护理服务数量、质量、患者满意度及医德医风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各地要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励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三)积极发展健康保险。  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人群覆盖面。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医疗执业保险。  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的机制,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为参保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等服务,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四)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开发中医诊疗、中医药养生保健仪器设备。  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保健知识及产品。加强药食同用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开发适合当地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保健养生产品。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鼓励和扶持优秀的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等,培育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  (五)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推进全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改革试点,探索面向居民家庭的签约服务。大力开展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促进以治疗为主转向预防为主。  发展全民体育健身。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引导体育健身消费。加强基层多功能群众健身设施建设,到2020年,80%以上的市(地)、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7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取措施推动体育场馆、学校体育设施等向社会开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以及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大力支持青少年、儿童体育健身,鼓励发展适合其成长特点的体育健身服务。  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支持健康知识传播机构发展,培育健康文化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面向国际国内市场,整合当地优势医疗、中医药等特色养生保健、绿色生态旅游,发展养生、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  (六)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继续通过相关科技、建设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支持创新药物、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到期专利药品仿制,支持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康复器具研发生产。支持数字化医疗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学设备、材料、保健用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国际竞争力。  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的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鼓励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支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集群。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优势,合理定位、科学规划,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倾斜,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探索体制创新。要通过加大科技支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产业政策引导等综合措施,培育一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中医药等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七)健全人力保障机制。  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健康服务业相关学科专业,引导有关高校合理确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职业院校,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师、营养师、育婴师、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从业人员。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各地要把发展健康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健康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  促进人才流动。加快推进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不断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在养老机构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深入实施医药卫生领域人才项目,吸引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回国服务。  (八)夯实健康服务业发展基础。  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制定相关信息数据标准,加强医院、医疗保障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和网络设施,尽快实现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信息的共享。积极发展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等健康服务。以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影像诊断、远程会诊、远程监护指导、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发展远程医疗。探索发展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平等竞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研制、推广适应广大乡镇和农村地区需求的低成本数字化健康设备与信息系统。逐步扩大数字化医疗设备配备,探索发展便携式健康数据集设备,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不断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水平。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自觉开展诚信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建设诚信服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业内协调、行业发展、监测研究,以及标准制订、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行业信誉维护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加快完善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  三、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对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严控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研究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  (二)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各级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规定在公共服务设施中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健康服务业相关设施的配套。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健康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健康服务项目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三)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健康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引导、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创新健康服务业利用外资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国际组织和外国优惠、国际商业。大力引进境外专业人才、管理技术和经营模式,提高健康服务业国际合作的知识和技术水平。  (四)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建立健全购买社会服务机制,由负责保障的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购的类别和数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将健康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并加大支持力度。符合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其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完善投资补助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医药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捐赠,按照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在税前扣除。发挥价格在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各地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和取消对健康服务机构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纠正各地自行出台的歧视性价格政策。探索建立医药价格形成新机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引导和保障健康消费可持续增长。进一步加大对健康服务领域的投入,并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完善引导参保人员利用基层医疗服务、康复医疗服务的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补贴等直接补助群众健康消费的具体形式。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按税收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健全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  (六)完善健康服务法规标准和监管。推动制定、修订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提高健康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在新兴的健康服务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服务标准。在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健康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规范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市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深入宣传健康知识,鼓励开办专门的健康频道或节目栏目,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通过广泛宣传和典型报道,不断提升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方面广告和相关信息发布行为,严厉打击虚宣传和不实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健康消费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健康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各负其责,并按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省级人民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促进本地区健康服务业有序快速发展。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院报告。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